发布时间:2024-03-01 来源: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浏览数量:272 次 【字体: 大 中 小】
有关单位:
按照《云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管理办法)第十条、第十五条,专家应每年至少1次登录专家库维护信息的要求,现启动科技专家库年度专家信息维护工作,请有关单位督促本单位在库专家,在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年度专家信息维护工作。同时鼓励有关单位积极动员职工,对照管理办法专家条件,积极申报科技专家,并做好科技专家信息审核工作。具体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在库专家信息维护
请专家本人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://kjgl.kjt.yn.gov.cn/egrantweb/(以下简称信息系统),更新维护信息。
(一)在库专家的登录账号密码将通过短信通知,如果专家忘记登录账号密码,可以联系所在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员。
(二)在库专家信息维护:如果专家信息发生变更,请维护专家信息。分以下2种情形操作:
1. 既是科技专家又是项目负责人:专家登录系统→选择科技专家→系统管理→个人信息维护→修改完善专家信息→保存→填写检查→提交。
2. 仅是科技专家:专家登录系统→系统管理→个人信息维护→修改完善专家信息→保存→填写检查→提交。
专家更换所在单位的,由新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审核。
二、新申请加入科技专家库操作
申请人对照管理办法第七条基本条件及专业条件(附件1),按以下2种情形申请入库。个人申请信息填写应准确、完整、全面,并上传必要的资质认定文件佐证。
(一)专家不是项目负责人: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→系统管理→科技专家管理→新增科技专家→填写专家姓名、邮箱、手机号信息→发送激活邮件;
专家登录个人邮箱→激活专家账号并设置密码→登录信息系统→填写专家信息→保存→填写检查→提交。
(二)专家是项目负责人:专家登录系统→系统管理→申请进入专家库→阅读并同意省科技厅专家入库有关要求→完善专家信息→保存→填写检查→提交。
三、单位对专家信息进行审核
对新申请加入科技专家库和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专家,单位需要进行专家信息审核。按以下2种情形操作:
(一)新申请加入的专家: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→系统管理→科技专家管理→审核科技专家→审核本单位申请入库人员信息→提交推荐部门审核。
(二)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专家,由新的单位进行审核: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→系统管理→人员管理→人员单位变更审核→批准或拒绝。
四、在库专家应履行的职责
省科技厅定期集中审核专家入库申请。在库专家可参与到省科技厅组织的科技创新战略、规划编制、政策制定、计划项目指南编制等咨询论证,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评审评估、督查验收、绩效评价,以及创新平台认定和建设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、科技奖励评审、创新创业大赛评审、人才评审等各类科技活动。专家应认真履职,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和职业道德。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专家接受邀请后,原则上不得无故缺席科技创新各类咨询、论证、评审、评价等活动;
(二)专家接受咨询评审邀请的,应在咨询评审前签署评审诚信承诺书,保证独立、客观、公平、公正、科学履行职责,对所提出的咨询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;
(三)严格遵守保密规定,严禁泄露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信息,项目评审的内容、过程、意见、结果,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宜;不得侵犯被评审方的知识产权;
(四)主动申请回避有利害关系的咨询评审和验收活动;
(五)本人专业能力不能胜任时,主动提出退出咨询评审活动;
(六)遵守咨询评审等科技活动要求的其他工作纪律。
省科技厅对在库专家实行评级管理。根据前期相关方使用评价结果对专家进行评级,评级结果作为后续专家选取和使用的重要参考。专家如存在科研失信行为、评级结果较差、填写虚假信息、在评审咨询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情况,一经查实,将取消专家资格;按情节,依据《云南省科技厅科研诚信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云科规〔2023〕5号)进行处理。
五、其他方面
(一)申请、调整或变更为双创专家的,请申请人先联系省科技厅高新处,再进行信息系统操作。
(二)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。谷歌浏览器安装程序可以在管理系统首页“通知公告”中下载。
(三)联系人及电话。
1. 专家信息维护联系人及电话:诸开梅,0871-63133894。
2. 双创专家咨询联系人及电话:张涛:0871-63133814。
3.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:400-161-6289。
附件:
1. 专家入库基本条件及专业条件
2. 云南省科技厅新增科技专家及专家维护信息操作流程
3.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(云科规〔2022〕8号)
云南省科学技术厅
2024年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