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公布第五批云南省星创天地的通知

2021-10-18

发布时间:2021-10-18 来源:云南省科技厅 浏览数量:1267 次 【字体: 大   中   小】

各州(市)科技局、有关运营机构:

根据《科技部关于发布〈发展“星创天地”工作指引〉的通知》和《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办法》,省科技厅于2020年组织了第五批星创天地培育建设工作。2021年8月,经组织专家验收和厅务会议审定,同意昆明盘龙汇林生物星创天地等32个星创天地为第五批云南省星创天地并授牌(请各星创天地按照标牌制作标准自行制作标牌)。


各运营机构要按照星创天地建设的相关要求,加强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,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助农增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。



附件:1.云南省第五批星创天地名单


            2.云南省星创天地标牌制作标准




云南省科学技术厅


2021年9月27日




附件1

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公布第五批云南省星创天地的通知-科技政策-东川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_01.jpg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公布第五批云南省星创天地的通知-科技政策-东川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_02.jpg

附件2



云南省星创天地标牌制作标准



为加强对星创天地的规范化管理,便于社会积极参与和监督,现将云南省星创天地标牌制作标准规范如下:


一、标牌管理范围


省科技厅正式发文公布的云南省星创天地。


二、标牌标准


标牌使用合金材质,金色,尺寸为600mm×400mm,四边内折25mm厚,文字为腐蚀凹字。


文字内容由经省科技厅发文公布的云南省星创天地名称、“云南省星创天地”、“云南省科学技术厅”、发文公布时间等文字内容组成。


星创天地名称位于标牌左上角,采用黑色字体75号字,首字符距上边框65mm,距左边框50mm;“云南省星创天地”为华文行楷150号字,居中,首字符距左框100mm,距上边框160mm;“云南省科学技术厅”和公布时间(第一批为2017年8月)位于标牌右下角,采用黑色宋体70号字,分行书写、两端对齐,公布时间位于“云南省科学技术厅”正下方,授予时间首字符距左边框320mm,距下边框50mm。


三、标牌置放


标牌应放置在显著位置,并妥善保管、维护,保持整洁、醒目,以方便群众辨识。不得伪造、转让或损毁。

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公布第五批云南省星创天地的通知-科技政策-东川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.jpg

分享